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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为尺,丈量成长的温度 ——浅谈《学前教育法》背景下的实践与思考
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23日
来源: 学前教育科

作者:兴文县共乐镇中心幼儿园 刘开庆

作为一线幼儿园教师,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以“学前有法,善育有规”为主题,让我深刻意识到:法律不仅是教育行为的“边界线”,更是守护幼儿权益的生命线”。在日常保教工作中,我从《学前教育法》的字里行间,读出了对童年的尊重、对成长的敬畏,也找到了教育实践的方向标。

一、从“保护”到“赋能”看见法律背后的儿童视角

《学前教育法明确提出“尊重幼儿人格尊严,保障幼儿合法权益”。这让我反思:真正的保护,不是过度的“圈养”,而是给孩子自主探索的“安全网”。在规则中赋予自由:以往为了安全,我会限制幼儿攀爬高处的行为。但法律让我明白,合理的冒险是成长的必修课。现在我会和孩子们一起制定“攀爬区安全约定”——穿防滑鞋、排队等待、教师定点守护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让他们体验“挑战自我” 的成就感。

二、从“规范”到共鸣”:让法律成为教育的日常语言
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。当生硬的条文转化为教师与幼儿的互动细节,教育便有了温度。用“儿童化”解读法律精神:在课程设计中,巧妙融入法律相关的内容,以适合幼儿认知水平的方式呈现。例如,通过故事、儿歌、游戏等形式,向幼儿传递简单的法律知识和规则意识。可以编写一些关于遵守交通规则、爱护公共财物、尊重他人等主题的故事,让幼儿在听故事的过程中理解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规范;设计“小小交通警察”“文明小卫士”等游戏,让幼儿在角色扮演中体验遵守规则的重要性,培养幼儿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。

从“独行”到“共律”构建家园协同的法治生态圈

教育是一场多方参与的“协奏曲”。《学前教育法》明确了家庭、幼儿园、社会的协同责任,也让我重新定位家园关系——不是“教育与被教育”,而是“知法、懂法、用法”的共同体。做法律精神的传播者:在家长会上,我用“以案释法”的方式分享教育案例:曾有家长因焦虑给幼儿报6个兴趣班,导致孩子抗拒入园。我结合法律中“保障幼儿休息、游戏权利”的条款与家长探讨“过度早教”的危害,引导他们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。

四、从“职业”到“使命”:在法律框架下守护教育初心

《学前教育法》的实施,让我更加清晰:幼儿教师不仅是“看护者”“教学者”,更是幼儿权益的“守护者”、法治精神的“播种者”。在细节中筑牢安全防线每日晨检时,我会多问一句“有没有人摸过你的隐私部位”;户外活动前,反复检查场地器械的安全性——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,都是法律赋予的责任,更是对幼儿生命权、健康权的敬畏。

在专业中实现价值认同:当我用《学前教育法》指导教学实践,设计出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“权利启蒙”活动时;当看到家长从“唯成绩论”转向“关注孩子情绪健康”时;当发现幼儿能主动用“我们的约定”解决同伴冲突时——我深刻感受到,法律不是束缚教育的“枷锁”,而是让教育回归本质的“指南针”。

教育是慢的艺术,法治是爱的底色。未来我将继续以《学前教育法为镜,在每一次观察、每一次对话、每一次引导中,丈量教育的温度与深度,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,舒展生命的枝桠,从容奔赴属于自己的成长旅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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