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宜宾市鲁家园幼儿园 叶媛
卢梭曾说:“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,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,也不是刻在铜表上,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。”学习《学前教育法》后,这份法治精神正悄然渗透进教育实践的土壤。作为一名在幼教一线耕耘九年的教师,我亲历了行业从“经验主导”向“法治护航”的蜕变,也完成了从“职业迷茫者”到“专业追光者”的自我重塑。
从“稳定”到“使命”:法治重塑职业价值
曾几何时,“稳定”是教师职业的代名词,却也成为禁锢发展的枷锁。部分同行教案十年不变,课堂机械重复,家长私下议论:“幼儿园老师就是带孩子的”。这种质疑如芒在背,更刺痛职业尊严。《学前教育法》把“稳定”赋予了新内涵。我们建立动态考核机制,要求教师每月参与教学研讨、每学期设计创新课程。课堂焕发新生机:在“鲁宝农场”中,孩子们通过观察植物生长理解科学规律;在“劳动畅游日”中,孩子们通过劳动锤炼品质;在“家长开放日”中,家长们惊叹“原来游戏也能学知识”时,我深刻体会到:法治不是冰冷的条款,而是将“学高为师”的标尺深植人心。从“经验”到“科学”:法治点亮教育智慧
回溯职业生涯初期,课堂管理常陷入两难境地:既要守护童真天性,又要建立必要秩序;既想激发探索兴趣,又需保障安全底线。这种平衡之道的求索过程,恰似在钢丝绳上跳一支优雅的舞蹈。系统研读《学前教育法》与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后让我茅塞顿开——原来幼儿的学习自有其节律。我在班级创设“鲁宝当家”角色游戏区时,孩子们在通过模拟超市购物掌握数理概念;针对儿童体能发展需求,我设计“速度感知训练(列车速快)”与“跨跳闯关挑战(超级飞侠)”的运动课程模块,这些课程设计不仅获得了同行的认可,更让我真切看见:真正的教育,是蹲下来倾听孩子的童言稚语,是用发展的眼光守护每个独特的成长节奏,是让“以幼儿为本”从理念变为可触摸的实践。
从“生存”到“尊严”:法治筑牢职业根基
教育行业的薪酬待遇问题始终牵动从业者心弦,尤其在生活成本攀升的当下,如何体现教师劳动价值成为关乎个体生存与队伍稳定的关键命题。《学前教育法》的施行通过制度创新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新路径。部分地区已构建“基础工资+绩效奖励+专项津贴”的薪酬体系,特别设立“创新实践津贴”和“专业发展基金”,将教师研修、课题研究等专业成长行为纳入激励范畴。法治化保障使教师待遇获得制度性提升,当付出得到公平回报、专业发展通道畅通时,教育才能真正成为值得终身托付的事业,这既是对个体的尊重,更是对教育生态的系统性赋能。
从“重复”到“生长”:法治激活职业未来
在职业生涯的某个阶段,许多同仁都曾面临发展瓶颈:教学能力进入平台期,创新热情逐渐消退,职业规划陷入迷茫。这种“高原现象”的产生,既有个人进取意识的因素,也与行业发展模式密切相关。《学前教育法》提出的“终身学习”导向,恰似一剂强心针,催生了全新的专业成长生态。这使我深刻体悟到:“教师专业发展并非职业终点,而是终身学习的起点”。让我们看到:学前教育不仅是呵护幼苗的“温室”,更是孕育无限可能的“孵化器”。当教师拥有持续成长的动力与空间,才能成为孩子眼中“会发光”的引路人。
陶行知先生说:“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,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,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。”《学前教育法》为学前教育事业开启了新篇章,我们应深刻领悟法律精神,积极创新,提高教育质量,为幼儿的健康成长,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。同时我们更清楚,法治建设不是终点,而是新的起点——当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全域覆盖时,当教师专业成长形成制度化保障路径时,当科学保教理念转化为社会共识机制时,学前教育才能真正成为人生的“第一块基石”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